各位同学:
学院近期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更新。主要修订部分如下:
各学科年度评估小组可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对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奖学金总额提出上下浮动的建议,浮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对必修课(包括学科综合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以及未能按期选修必修课或未按期参加综合考试者,学科导师小组/评估小组可根据学生学科评估情况降低其下年度奖学金等级和金额;对学业表现较差、年度评估结果差者,学科导师小组/评估小组可提出给予三等奖学金或不享受奖学金的建议。学业奖学金上下浮动部分与助研补贴合并发放。
学生在学期间,须根据学院、学科要求参加导师及导师小组的科研活动和助研工作;不按照规定参加者,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助研补贴,并直接影响下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更新后的文件详见网址://crzb69.com/appmanager/portal/index?_nfpb=true&_st=&_windowLabel=T2200611011340613398437&clipperUrl=379%2F43618.ghtm&_pageLabel=P1400327411340605224488
特此告知。
研究生项目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