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闫龙 周黎安 姜万军
宁夏贺兰山东麓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是荒芜和贫困的代名词。然而在过去短短的十年间,这一地区迅速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优质葡萄种植加工基地,已建成酒庄92个,综合产值超过260亿元。近5年,该地区先后有800多款葡萄酒在国际葡萄酒大赛中获得顶级大奖。
为什么一个如此偏僻、贫困的地方,能够如此短暂的时间发展出国内规模水平领先的酒庄葡萄酒产业?调研发现,对比其他产区,贺兰山东麓产区崛起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是适时提出的“小酒庄、大产区”发展思路,以及为了推动从工厂酒产业向酒庄酒产业模式转型的一系列产业政策。
一、产业起步
在世界和中国范围内,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都是后起之秀。在产业早期发展阶段,宁夏产区靠学习和模仿其他产区模式蹒跚起步,并没有形成独特的发展模式。1983年农垦玉泉营农场大规模引进酿酒葡萄品种,获得了很好的品质。[1]一年后,农垦玉泉营葡萄酒厂开工建设并投产,开启了宁夏现代葡萄酒生产历史。[2]
在这一时期,国内专家逐渐发现并认可了产区的优良风土条件。中国葡萄酒先驱贺普超、李华教授先后提出“贺兰山东麓是葡萄酒的未来之乡”“贺兰山东麓适宜生产优质高品质葡萄酒”的论断。因而,贺兰山东麓成为专家心目中生产高端葡萄酒最有竞争力的潜在地区。[3]
然而八十年代中期酒厂的不景气,直接导致农村葡萄种植基地的反复变化。这一窘境直到九十年代中期才有所好转。全国各产区制定了各种招商引资政策,吸引投资者建立葡萄酒生产企业,力图将葡萄酒做成当地的特色产业。国内外大酒厂纷纷抢滩宁夏贺兰山东麓这块宝地,形成了两个上市公司加西夏王为龙头的第一梯队,打造三十万亩贺兰山酒谷。
相比于其他产区而言,宁夏产区的一个劣势是冬季寒冷。2002年,产区遭遇大规模的严重冬季冻害,由于不规范的种植,大片的酿酒葡萄被冻死。雪上加霜的是,当时龙头企业广夏集团因为管理问题轰然倒下,西夏王等企业无力收购所有葡萄,宁夏葡萄酒就此跌入谷底。
二、“小酒庄、大产区”政策的提出
盲目的扩张和霜冻的打击,让宁夏葡萄酒产业伤筋动骨。这也促使产区官员和企业家开始反思发展道路,推动相关机构组织力量研究适合当地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的相关技术,并且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宁夏产区起步较晚、知名度低,同时气候特殊、生产成本较高,因此相比于山东、河北等产区没有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此外,随着中国进入WTO,关税削减,价格低廉的进口葡萄酒也对中国葡萄酒产业形成很大的冲击。
表1:中国进口葡萄酒“零关税”政策实施过程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华泰证券研究所
产区决定抛弃之前的工厂酒模式,避免与其他的竞争者打价格战,探索差异化战略,发展特色酒庄,培育产业和品牌的独特性。
工厂酒是大规模、工业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的产物。它可以是不同产地、不同品种,甚至是不同国家葡萄酒的混合物。这类产品旨在迎合市场大多数消费者的口味,既无缺点,亦无优点,不具风格,没有个性,其质量的高低较少地取决于酿酒葡萄的质量,而主要决定于酿酒技术。
酒庄葡萄酒属于小众化轻奢品。其质量决定于当地的独特风土条件、葡萄品种、栽培管理方式、单位面积产量以及酿造和陈酿方式。它并不追求让所有的消费者喜欢,而只是让部分具有相应的文化、传统背景和口味的消费者所青睐。每个酒庄都有属于自己的酿酒哲学,产品也充分体现产地特征、风格各异。这也体现出这种诞生于多元共生文化下的酒精饮料的特色。
有着成熟的葡萄酒文化的国家,都有自己的酒庄和酒庄酒,酒庄酒的细分市场已经在葡萄酒的消费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在世界范围内,也已经衍生出了追求酒庄葡萄酒的运动。[4]在中国葡萄酒界,也存在着发展酒庄葡萄酒的呼声。不仅是中国葡萄酒产业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中国葡萄酒提升品牌知名度,与洋品牌抗衡,以及满足日益增长和个性化的消费群体的需求。
在谈到当时政府决定发展酒庄酒的逻辑时,自治区原副主席郝林海谈到,“宁夏为什么要走一条酒庄酒的路子?就是不愿意辜负这个特殊的风土条件……作为一个原料基地供应某一个大的资本,这条路很容易,但是……我们原来走的这条路不成功。”宁夏提出了“小酒庄、大产区”的新发展模式,让每个地块,每个酒庄充分地发掘自己的风土特色和文化特色,差异化地满足市场的需求。这一政策方向也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小酒庄并非“效益低、贡献小”,而是具备“小而精”的优势,通过保证产品的高质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三、大产区的制度变革
“小酒庄、大产区”的模式与中国其他葡萄酒产区通过简单地扩大规模来提升容量的模式思路迥异,开创了通过提高葡萄酒品质来做大产业的新路。然而,模式落地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
一是葡萄从种植到适合酿造,至少需要等待六年时间,这期间酒庄是没有收益的。这对于追求短期回报的资本或者追求GDP快速增长的地区而言,是无法想象的。二是为了保证酒庄酒的原料质量,工艺规范,相关机构必须建立一个市场准入制度,需要有一个门槛。同时探索出一套扶持酒庄发展的政策和符合地区自然特征的技术标准。三是在酒庄酒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为了鼓励产品品质升级,需要由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台酒庄等级评定标准。[5]
在一个落后的产区要建立起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很困难的。农户、企业或缺乏技术和知识,或缺乏激励,很难独立完成产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基础设施和市场均不具备时,政府的干预便成为产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宁夏在确定了发展战略以后,通过一系列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变革,为酒庄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产业管理机构创新方面
宁夏在全国首先成立了省级专业葡萄酒和葡萄产业管理机构——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改变了以前由自治区林业厅等机构共同管理葡萄酒产业的局面。同时,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成立,架起了政府与酒庄、产区与市场、宁夏与世界的桥梁。
(二)管理体制实际运作方面
自治区将许多关于葡萄产业发展的审批权限都集中到了省级层面,建立了一套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这种高度集中的审批体制如果放在山东、河北等较大的产区的话可能会在强化管理的同时带来效率的衰减,然而宁夏自治区地理范围有限,下辖县市数量较少,因此形成一种较为扁平的行政体系。在这种体系中,省级机构和地方政府甚至个体的酒庄常常建立起直接的沟通和联系,使得这种高度集中的体制仍然可以高效运转。
(三)品牌与产区保护方面
为了加强对地区品牌的保护,2003年产区获得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保护”标志,同时制定了《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保护标准》。随后原产地保护标志产品,改名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2年宁夏自治区人大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通过立法的形式给葡萄酒产业界传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即这个产区是一个严肃的产区,同时这一措施也规范了政府的短期行为。《条例》详细规定了涉及产区发展的规划与建设、产品与质量、标志和商标的管理方式。其中规划与建设方面,《条例》保护种植区的生态环境。为了加强对产区准入的管理,《条例》将产区准入审批权集中在省级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
(四)列级管理制度方面
产区参考法国的产业经验,于2013年颁布了国内首个葡萄酒庄列级管理制度——《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列级酒庄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制度在中国是首创。宁夏的列级制度,比法国和其他国家的列级制度更严格。对于成熟产区如法国波尔多产区,列级酒庄制度更多是身份、名誉与历史的象征,是一种葡萄酒品质与价格分级制度。而对于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来说,这一制度更注重提升产区的整体品质,确保“小酒庄、大产区”的模式健康发展。
四、产业政策的横向对比
要理解宁夏产业政策的创新性,就必须将其放到更大的环境中,在与不同地区政策模式的比较过程中来考察。产业政策,究其根本,都是要为了解决生产过程中主要功能领域的管理问题。 [6]按照以往研究的范式,同时结合葡萄酒生产的具体情境,我们将葡萄酒产业政策细分为五个主要的维度,在此基础上刻画工厂酒和酒庄酒两种政策的理想类型。这五个维度包括:上下游关系、产业组织形态、政府支持方式、品牌经营、监管方式。根据这五个维度,我们对中国主要葡萄酒产区的产业政策进行了分析概括。
表2:工厂酒和酒庄酒政策特征对比
维度 |
工厂酒 |
酒庄酒 |
上下游关系 |
上下游分离,“工厂+农户” |
上下游整合,酿酒企业自建或联建葡萄种植基地 |
产业组织形态 |
以大型工业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高 |
以中小型酒庄为主,产业集中度低 |
政府支持政策 |
以政府财政资金或银行资金直接支持 |
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
品牌经营 |
注重龙头企业,拳头产品品牌建设 |
在建设企业品牌同时,建设和维护产区集体品牌 |
监管方式 |
传统工业部门行政管理体系,依靠行政命令 |
新型专业化管理机构,依靠法律法规 |
(一)山东产区
作为中国葡萄酒的发祥地,山东葡萄酒生产已有120多年历史,并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2018年张裕、长城、威龙三个品牌占全国同类产品的30%至50%。这些大型企业构成了山东葡萄酒生产的主力。在上下游关系方面,产区政策体现的是工厂酒模式下原材料供应的典型方案,即“企业+农户”的形式。在产业组织形态方面,山东产区的产业政策更加关注那些有历史积淀深厚、品牌认知度高、规模较大的成熟葡萄酒企业。产区的政策不仅聚焦于几个大企业,甚至还进一步聚焦到这些企业的拳头产品。[7]
大工业化生产逻辑影响下的产业政策也力图推动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以此减少整个产业技术开发周期和开发成本,提升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在监管模式方面,由于产区的大多数产能集中于若干骨干企业,产品质量等生产控制主要靠大型工业企业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来保障。因此在产区层面,政府的监管责任大大减轻。在省级并没有设立专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依靠行业协会制定关于产业发展、技术进步、标准制定、贸易促进等政策,并且建设服务于不同类型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在地方层面,一些地级市和县级市开始设立专门的葡萄酒管理机构。但由于行政层级较低,这些机构对于影响葡萄酒生产的诸多机构的协调能力十分有限。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在酿酒历史悠久的山东蓬莱产区,也逐渐建设了一批高品质葡萄酒庄。这些地区也正在探索葡萄酒庄及其延伸产业的发展策略。
(二)河北产区
河北产区是我国较早起步的葡萄酒产区之一。其中昌黎产区被称为中国葡萄酒之乡。产区政策在早期呈现出鲜明的工厂酒政策的特征。昌黎假酒事件促使产区主管机构重新审视以往的大工业化的发展思路,并意识到产量优先,价格优先模式的局限性,以及割裂原料生产与葡萄酒酿造过程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2010年以后产区的政策开始向酒庄酒政策转型。例如秦皇岛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五年对对葡萄酒产业给予重点倾斜。为了推动既有企业向酒庄转型,产区规定对新建酒窖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在品牌建设方面,产区逐渐意识到提升产区的知名度的重要性,推动“碣阳酒乡”“凤凰酒谷”等核心区建设,同时计划建设1-2个具有特色的葡萄酒小镇。[8]
(三)甘肃产区
作为另一个新兴产区的甘肃,在较早的产业政策中,产区营造的产业组织形态更多体现了工业化的特征,强调引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建厂,扶持现有优势企业,培育龙头企业,扩大产业规模。在随后的几年中,甘肃产区受到了逐渐兴起的酒庄酒政策的影响,政策方向发生了显著改变。
2016年,甘肃省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河西走廊葡萄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产区的产业政策开始从促进工业酒生产向促进酒庄酒生产的转型。《意见》提出了努力推进河西走廊小酒庄建设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从文件的名称上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产区主管机构已经具备了清晰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再以行政区划,而是以地理标识范围来界定产业政策的影响区域。体现了对风土条件的尊重和对地区品牌的关注。[9]
(四)新疆产区
与甘肃和河北相比,新疆产区依然保持了工业化生产和酒庄生产并重的格局。吐鲁番产区强调择优扶强与抓大促小相结合、重点扶持具有规模、品牌和市场优势的骨干企业。对楼兰、诺兰等葡萄酒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大,促其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产区也投入资源培育一批新兴小酒庄,小景观品牌。[10]
在政府监管模式方面,虽然在自治区层面没有设立专门的葡萄酒产业管理机构,但各地区分别成立了专业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产业发展政策制定、产区准入管理、以及地区集体品牌的建设和维护。这些机构同时也在推动建立产区品牌联盟,建立特色酒庄分级制度、葡萄酒标识管理制度。[11]
对比不同产区的政策,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地方葡萄酒产业政策按照其倡导的生产模式的不同,呈现出工厂酒,酒庄酒两种政策原型,以及混合型三种产业政策形态。二是不同的地区或坚持其中的一种,或在探索过程中逐步从工厂酒过渡到酒庄酒政策,抑或采取工厂酒与酒庄酒并举的政策。三是不同产区独特的自然条件和当地的工业基础,构成了影响产区政府政策走向的基本物质条件。四是外部市场环境和竞争程度的变化,要求不同的产区根据自己的禀赋条件以及基础,选择或者调整发展模式。
五、关于“小酒庄、大产区”政策的争论
2017年,一篇质疑“小酒庄,大产区”模式的文章,引爆了产区对于这项政策的反思和讨论。[12]
争论的第一个焦点在于宁夏产区的品牌建设究竟是要依靠大酒庄,大品牌,还是依靠小酒庄和个性化的品牌。第二个焦点大工业生产和小规模的酒庄生产,哪个更能够体现葡萄的风土特色,酿造出品质更高的葡萄酒。第三个焦点是宁夏葡萄酒业的发展方向究竟是要向大规模、低成本、满足普通消费者需求的方向走,还是小规模,精品化、满足高端需求的方向走。
争论中,双方也对目前酒庄酒模式面临的困难达成了共识。例如,小酒庄虽然在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很难仅凭一己之力打开市场。
这场激烈的辩论,不但反映了产区内部对于发展道路的分歧,也预示了紧随其后的政策调整。2018年后,宁夏产区的产业政策开始突出品牌发展。在大方向上产区依然坚持了政府主打产区品牌,酒庄主打产品品牌的分工,以及酒庄酒生产的基本规范和标准,但支持措施开始向大规模、龙头企业倾斜。通过合资、合作、合并,联合、联营、联盟等市场运作方式兼并重组弱小酒庄,推进酒庄升级,控制酒庄和品牌数量。作为重要子产区之一的银川也提出要推进龙头企业扩大产能,发展壮大,培育形成10个左右年产1000万瓶以上葡萄酒龙头企业和强势品牌,突出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优势。未来产业的图景会是什么样?有人认为,根据在澳大利亚的产业发展历史经验,会有奥兰多这样40-50万吨的大型酒厂作为产业的骨架,还会有很多小酒庄在一个共同体上存在,一定是一个多元化的大酒厂和小酒庄并存的组成状态。
六、宁夏样本的启示
产业政策是政府培育、促进、调节、和引导企业和市场的重要手段。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嵌入于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当中的,是一个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情怀与利益之间的复杂互动和平衡过程。这些独特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为产业政策涉及的政治和经济主体提供了激励和约束,从而影响了这些主体间的互动模式以及互动结果。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的崛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中国葡萄酒产业相关政策演化案例,它的成功、争议和面临的挑战,对于中国其他产区未来政策设计和执行都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宁夏之所以能够形成大规模的酒庄葡萄酒产业,原因分析如下:
1.政府对比较优势产业的支持。首先在于政府能够以资源禀赋为基础,开发和发挥比较优势,鼓励和支持企业的成长和行业的发展。
2.行业制度建设。政府在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方式,通过制度设计解决了酒庄葡萄酒产业发展所需的市场准入机制、生产标准规范、集体品牌建设、列级酒庄评定、风土区块的细化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3.通过机构保证政策连贯。通过机构改革设置了专业、统一、扁平的行政管理机构,在初期保持了政策的连贯性、统一性。
成功的产业政策需要根据宏观环境变化以及市场发育的程度进行适时的调整。在这个调整过程中,政府对自己的职能定位至关重要。在产业从起步到成长再到逐渐成熟的过程中,政府需要不断地调整定位,不断地探索与企业和市场的互动模式,在维护产区健康成长的同时,充分激发和鼓励企业家推动产区的建设和葡萄酒品质的提高。
展望未来,小酒庄如何解决市场和发展的问题?未来或许可以依托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或者自己结成产品推广联盟,进行集体推广。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推广成本,也可以把大大小小的酒庄联合起来形成更大的影响力,提升销售与推广水平。
然而企业之间的市场化联盟是否能形成,是否能够发挥作用,取决于产区酒庄能否发展出自主协调机制。这是组织的治理机制生长的前提,是政府对企业家能力的信任,对自身权力的节制,以及政府和企业良好互动模式的尊重和保持。
作者单位:成人直播-成人直播室
[1].根据对原宁夏农学院院长李玉鼎教授访谈整理,2017-11-15。
[2].李玉鼎,陈雄,虎治亮,2009,“宁夏葡萄酒产业发展的回顾与思考”,《农业科学研究》;以及根据对原西夏王酒业总工程师俞惠民访谈整理,2017-11-16。
[3].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宁夏葡萄酒历史文化”,宁夏新闻网,2017。//www.nxnews.net/zt/2017/njs/cqgk/201804/t20180408_4486826.html
[4].黄明胜,“五问酒庄酒——中国酒庄酒成长的烦恼”,《中国酒》;李华,王华,2010,“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小酒庄,大产业”,《酿酒科技》,2003。
[5].黄明胜,“五问酒庄酒——中国酒庄酒成长的烦恼”,《中国酒》,2003。
[6].Dobbin, F., 1994, Forging Industrial Policy: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and France in the Railway A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7].《山东省葡萄酒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2009-2011年)》,山东省经贸委、轻工业协会、省葡萄与葡萄酿酒协会,2009年。
[8].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意见》,2015年。
[9].《关于进一步支持河西走廊葡萄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16年。
[10].吐鲁番地区行署,《吐鲁番地区2014-2020年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2013。
[11].昌吉日报,《昌吉州推出葡萄酒产业发展十年规划》2017-6-28。
[12].李换梅,“小酒庄、大产业” 是否适合现阶段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中国酿造》,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