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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集团消费券研究团队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直接冲击实体经济,造成全球经济社会层面上的巨大灾难。进入3月中旬后,我国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活动逐渐回归正常,然而消费仍然呈现疲弱状态。5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9.1%。用恰当的政策工具提振国内经济迫在眉睫,否则迁延日久的经济疲软带来的惯性会使得后期的下行压力更大,问题更难解决。目前,在恢复经济、扶持受疫情冲击最大和最直接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方面,我们认为短期乃至本年度内大力提振消费要比投资的效果更好、更直接。
消费券作为一个政策选项自3月份起开始出现在了政策讨论的话语体系,至4月份达到高峰,这个过程中伴随着各地开始以不同方式尝试发放消费券(如图1所示)。消费券多在经济急速下滑时采用,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增加居民消费,消费增加带动企业生产,生产增加提供就业岗位,就业促进消费,整个过程不仅良性循环且具有乘数效应。3月中下旬至今,各省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包括消费券在内的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图1:2020年2月1日至5月15日“消费券”百度指数趋势
4月27日,成人直播
-蚂蚁集团研究院联合课题组基于对杭州市消费券实施情况的研究分析,联合发布了《疫情之下的消费重启——中国城市数字消费券的应用与效果研究》报告。研究显示,杭州市数字消费券7日内的消费拉动效应达到了3.5-5.8倍,且拉动效果稳健,对疫后经济复苏有积极的正向作用。报告建议采取“双层”方案,即针对贫困人口的现金券和拉动消费的消费券,兼顾纾困和刺激消费的目标。其中,全国范围内数字消费券发放总额约为5000亿元。
这一报告用每一笔消费层面的微观大数据对消费券的实施效果做了系统、全面的归因分析。其中,政府财政补贴 1元能够带来 3.5元的新增消费(即,完全由消费券引致的额外消费)引发了媒体、学界和社会的广泛讨论。然而,对于消费券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出,人们仍有很大疑问,常见的问题包括:短期内居民的消费热情受到鼓舞和提振符合常理,但如果多次、频繁地发放消费券,消费券还能够有效带动新增消费吗?为什么选择消费券的形式而不是直接发放现金券?杭州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东部经济发达城市的成功样本,但消费券适用于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吗?什么样的因素影响消费券的实施效果?我国是否具备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发放消费券的条件?大规模发放消费券的成本收益情况如何?消费券如何设计可以起到更理想的政策效果?……
针对上述第一个疑问,“消费券多次、频繁使用是否还能带来新增消费”,我们结合杭州后续消费券发放实践,对这个问题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参见图2)。

图2:杭州3月27日与4月10日消费券带动的新增消费和拉动效应
我们第一期报告发现,杭州3月27日第一期消费券带动有效期内124.6元的新增消费,边际消费倾向(即拉动效应)为3.5倍。在本报告中,我们对杭州4月10日发放的新一轮消费券进行研究发现,消费者有效期内平均核销金额41.2元,新增消费139.0元,边际消费倾向为3.4倍。具体到行业门类,餐饮服务、食品类和非耐用品类新增消费和拉动效应差别不大,但4月10日对服饰美妆和其他服务类的消费促进作用相比3月27日有明显提升。
4月10日消费券的设计和发放方式与3月27日完全一致,带动的新增消费和拉动效应并没有出现衰减。由此可见,即使多次、频繁地发放消费券,对消费仍然有显著的拉动作用。正如我们在第一个报告中所述,小额、较短有效期的消费券根据实施效果多次发放,是中国式消费券的创新之一。
为了更好地回答其他关于消费券的疑问,进一步验证消费券拉动消费、复苏经济的效果,本报告选择位于西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新一轮研究,通过比较消费券在广西和杭州的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为消费券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实证支持和更加精准的政策建议。
一、 本报告的研究背景
本报告是成人直播
-蚂蚁集团研究院联合课题组系列研究成果的第二部分。我们沿用与第一个报告相同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实验组(领到消费券的消费者)和控制组(未领到消费券的消费者)每笔消费数据(transaction-level data)的收集和整理,采用双重差分和三重差分等计量模型进行归因分析(causality analysis),甄别出跟消费券实施相关的新增消费,并以此作为基础探讨消费券的政策实施效果。具体研究方法参见我们4月27日联合发布的第一份消费券研究报告。本报告在研究中通过对广西数据的详细分析,着重回答目前人们对消费券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实施仍普遍存在的疑问,具体如下:
(一)单一城市的研究结论能否适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全中国?
2019年杭州市人均GDP为152465元,是全国平均值的2.15倍,其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有“移动支付之城”的称号。消费券在杭州市带来了提振消费的作用,但是就其发展阶段和区位来说,杭州的研究结论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同样的效果,尤其是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还需进一步研究验证。
广西地处我国西部地区,2019年人均GDP为42964元,位列全国 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第29位。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85元,服务业占比46%,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次研究覆盖广西14个地级市的消费券发放情况,2019年南宁市 GDP最高,为4506.56亿元,来宾市最低,为654.15亿元。区内各城市不仅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自然禀赋、发展定位、产业侧重、城镇化水平也各有不同,我们熟知的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工业重镇柳州、“钦北防”北部湾出海通道等就各有发展重点,同时也有百色、河池这种欠发达的桂西北石漠化山区。广西各地级市间的巨大差异构成异质性分析的条件,能够充分比较消费券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中的效果情况。这种城市间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暗合了中国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课题组的两次研究,涵盖了西部地区和长三角中心城市,样本差异显著,研究结论具有更强的说服力,更能够支撑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二)哪一种消费券设计能取得更好的政策效果?背后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消费券的政策目标在于通过财政补贴增加居民消费,以消费提振带动企业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复苏,激活产业,最终形成良性循环。在消费券实施过程中,有的省市选择用行业券的方式,而且在消费券设计上有大量的差异化的做法。有没有消费券实施方面的最优做法?哪一种消费券提振消费的政策效果更好一些?这背后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杭州市发放的通用券对于食品、餐饮服务行业的消费拉动作用十分显著,同时也惠及其他行业。在纾缓各行业困境、引导居民消费流向各个行业方面,发放行业券的效果会不会好于通用券?本次研究中,广西共发放了四批消费券,其中第一批3月26日发放的是行业券,第二批4月9日发放的是通用券,每份政府补贴总金额均为268元。基于广西消费券的研究能够对比不同的消费券设计(例如,行业券和通用券)在实施效果上的差异。
(三)发放消费券是“小打小闹”?

图3:行为模型下的福利分析
1-4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期下降21618亿元。疫情严重冲击了民众的消费意愿,需求曲线下移,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福利损失,如图3阴影部分所示。消费券的实施目的在于向外推动需求曲线、消除社会福利损失。
但是消费券的实施空间有多大?杭州消费券实施非常成功,但是杭州政府在3月27日-4月20日期间发放的消费券规模近5亿元。这对刺激经济能起到多大作用?必须指出,如果目前各地市使用期限集中在1-2周的数字消费券能够在疫情下相对较长一段时间反复交替使用,其带动作用将大幅提升。同时,类似广西这样的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尚且能在全区范围内发放数百万份268元的消费券,并取得良好的政策执行效果,数字消费券如果在全国范围大规模推出,其作用将不可忽视。据粗略估算,若为全国拥有移动支付账户的约10亿居民每人发放 500元、共计约5000亿元的消费券,将对提振消费、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促进就业起到不可估量的正向作用。
(四)为什么是消费券而不是现金券?
此前,美国、新加坡、日本和中国台湾发放的“消费券”,均采取了现金或现金券的形式。为应对本次新冠疫情,美国政府直接为个人或家庭发放现金;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也直接向困难家庭、甚至全体居民发放现金补助,例如香港向约20万户低收入家庭发5000元特别津贴。为什么我国大陆地区发放的不是现金券,而是带有“杠杆”效应、仅能在消费场景中使用,甚至还需要消费者额外消费更多金额的消费券?
我们在本报告中通过对消费券在广西全区十四个城市的实施效果比较,进一步明确消费券设计和实施的指导原则:(1)消费券的发放必须与政策目标相结合;(2)用什么样的消费券必须考虑其政策效果,而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经济水平、产业结构、及消费者行为等因素的影响。现金券可以理解为财政补贴率为100%的消费券,我们在第一份报告中已经明确,如果政策目标是刺激消费,那么类似杭州或广西这样的“满减券”能够带来更大的消费倍增效果;如果政策目标是纾困,现金券作用更直接。
二、广西数字消费券的发放情况
广西于3月26日-5月26日举办“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活动,拟发9亿元消费券。广西发放的暖心卡消费券(下简称“消费券”)是一个综合的电子消费券卡包,凡是近三个月内在广西常住或消费券发放时位于广西的消费者,均可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整个活动期间每人最多申领4次。
广西消费券的领取方式与杭州相似。以3月26日零点发放的第一批消费券为例,消费者可以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成人直播搜索“33”领取,或通过线下活动宣传海报等物料中的二维码,用支付宝扫码领取,有效期为14天。消费券使用范围广泛,包括在广西经营并参与活动的餐饮、购物、景区酒店等消费领域商家实体店,在天猫、淘宝、口碑、饿了么、飞猪等平台上主要发货地在广西的参与活动网店,以及接入支付宝的公交车、哈罗单车等公交领域。第一批消费券属于行业券,卡包中包括不同满减额度的餐饮、购物、公交、酒店景区消费券,即只能在规定应用场景下使用特定种类的消费券,外加2张小额通用券。当全部券在有效期内用完后,还可以在3月26日-4月8日期间再次申领同一批消费券。
广西自4月9日零点起发放第二批消费券。此次为通用券,即不再区分不同类型的消费卡券,所有卡券在不同行业可以统一使用,消费者在使用上更加便利,政府补贴率达 22.6%,高于第一批(14.2%),有效期为7天,领取页面如图4所示。当成功领取第二批消费券后,若卡包中的27张券在有效期内全部核销完毕,同样可以在4月9日-4月15日期间再次申领。

图4:广西消费券领取页面3月26日(左)4月9日(右)
4月23日、5月11日,广西又陆续发放第三批和第四批消费券,均为通用券。具体信息如表1所示。
表1:广西前四批消费券发放形式

三、研究发现
(一)消费券对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同样有显著的消费拉动作用
我们上一期报告的研究发现,杭州数字消费券对消费有极大促进作用,但杭州属新一线城市,经济实力和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因此有理由怀疑消费券对杭州拉动消费的作用是否适用于全国,尤其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但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数字消费券对广西的消费同样有显著促进作用。
广西于3月26日发放的是行业券,结果显示,成功领券的消费者14天有效期内带动了122.9元的新增总消费,拉动效应(倍数)为7.7倍,消费增加了 44.2% ,消费弹性系数为3.1 。需要指出,拉动效应,即边际消费倾向(MPC),是人们常用的用来衡量消费券实施效果的指标。但是,MPC本身没有充分考虑核销率可能存在的差异。消费弹性系数衡量的是政府补贴增加一个百分点时带动的新增消费。用消费弹性系数更便于做横向跨地区、跨行业的比较。
广西3月26日的消费券发放分析显示,该轮消费券的核销率相对4月 9日发放的偏低。这与消费券是行业券,使用限制比较多有关系;同时,也与消费券第一次在全区范围发放,人们对如何使用还不熟悉有关。为了达到好的政策效果,提升消费券的核销率很重要。而核销率与消费券的设计与使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密切关联,我们在本报告后文将详细讨论影响核销率的因素以及跟提升核销率相关的政策建议。
我们进一步分析发现,广西于 4月 9日开始发放的第二批通用 券样本中,7天有效期虽然比3月26日的14天短了很多,但是带动了389.6元的新增总消费,相较4月9日未领到消费券的人总消费增加了222.8%,消费弹性系数为9.9,拉动效应达到5.3倍,这显著高于我们在杭州3月27日同是通用消费券研究中发现的3.5倍。消费券(“满减券”)对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同样有显著的消费带动效果。
消费券在广西是全区发放,这为我们分析消费券实施效果跨地区差异提供了便利。以4月9日的通用消费券为例。消费券对梧州市影响最大,带动梧州市新增消费 535.4元,消费弹性系数为16.9;对百色市的消费影响最小,带动新增消费 188.4元,消费弹性系数为5.1。但整体而言,城市间的消费券拉动效应(边际消费倾向)差别不大,最低的是崇左市(4.8倍),最高的是北海市和贺州市(6.0倍),都高于我们在杭州发现的3.5倍。详情见图5。

图5:广西4月9日消费券带动各城市的新增消费、拉动效应与消费弹性系数
(二)通用券比行业券好:消费券越简单、使用限制越少,效果越好
广西3月26日发放的第一批消费券是行业券,4月9日及之后批次的消费券是通用券,即不再限制消费券的使用场景。相较行业券,通用券的使用更简便灵活、限制更少。
使用行业券的主要考虑是通过消费券对行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拉动。为了对比通用券和行业券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效果,首先我们对广西3月26日及4月9日两批消费券对不同行业的新增消费促进作用进行对比(见图6A和图6B)。可以直观地看到,4月9日通用券带动的新增消费金额在各个行业门类中均高于3月26日的行业券,尤其是在餐饮服务、食品类、服饰美妆、非耐用品和其他服务类中,而且这五个行业中,4月9日带动的新增消费百分比均高于3月26日。餐饮服务和食品类二者的差距最大(新增消费金额:35.4<96.7元,5.4<28.6元;新增消费百分比:73.5%<308.0%,51.3%<187.2%)。

图6A:广西3月26日与4月9日消费券对不同行业消费的促进效果
需要特别指出,图6A反映的是3月26号的拉动效应与4月9日拉动效应的比较。如我们在报告中讨论,用拉动效应没有考虑核销率对消费券使用效果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本报告强调需要考虑多个衡量指标的原因。

图6B:广西3月26日与4月9日消费券对不同行业消费的促进效果
作为消费券发放后实际核销使用的部分,核销金额是另一个反映消费券发放成效的指标。我们的样本数据显示,3月26日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成功领券的消费者平均核销金额低于4月9日的核销金额,这表明在核销金额层面,3月26日的行业券发放成效低于4月9日。综合以上结果我们得出结论:通用券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更强,因为通用券使用更方便、限制更少,同时有利于提升消费券的核销率。
(三)地区差异:人均GDP低的城市,消费券拉动消费效果更强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的消费水平有所差异,消费券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也会有所不同。首先我们通过绘制广西各城市2018年人均GDP与4月9日消费券带动的消费弹性系数来观察城市地区受消费券影响的差异。

图7:广西14个城市人均GDP与4月9日消费券带动的消费弹性系数
从图7可以看到,平均来看2018年人均 GDP与消费弹性系数呈负相关关系,二者的相关系数为-0.2280,表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作用更强。例如,2018年人均GDP最低的是河池市(22302元/人)和贵港市(26635元/人),但贵港市的消费弹性系数(14.5)高于人均 GDP最高的柳州(75945元/人,7.0)。

图8:广西14个城市2019年二三月平均灯光指数与4月9日消费券带动的消费弹性系数
因为 GDP反映的总量经济的表现,在衡量经济总体规模方面有其优势。但是GDP并不能准确反映一个地方经济社会活动在结构层面的表现,例如工商活动的市场化程度、产业结构、经济社会活力等。学术研究发现,使用灯光指数来刻画经济发展水平更准确,灯光指数越高,表明该地区经济活动越活跃,经济发展水平更高。
我们分析消费弹性系数和用灯光指数衡量的经济活动水平之间的关系。从图8可见,14个城市灯光指数与消费弹性系数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6040,且统计意义上在 5%显著水平下显著。例如,灯光指数最低的来宾市(0.8),其消费弹性系数达11.4,高于灯光指数最高的南宁市(2.5,6.9)。
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对消费券的反应更为强烈,这与大部分人的直觉是相反的。我们在第一期报告与本报告后文都提到,“满减券”在我国取得很好的实施效果的原因在于它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了人们的“损失厌恶心理”(loss aversion),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群体“损失厌恶”的程度或许更高。
担心消费券不能惠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民众是很多人反对大规模实施消费券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正如图8所示,这种担心得不到实证数据及背后理论的支持。
(四)核销率的地区差异很大,取决于第三产业占比、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券本身的设计
作为衡量消费券发放实施效果的另一个衡量指标,核销率(由于各城市发放的消费券金额相同,因此研究核销金额等同于研究核销率),对于提升消费券的实施效果意义很大。我们发现核销率地区差异很大——广西4月9日消费券研究中的实验组消费者在有效期内,不同城市之间差异可以达到两倍以上。核销金额低跟消费券本身的设计有关,比如4月9日通用券比3月26日的行业券核销率就有大幅提升。此外,我们发现核销率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有密切关系。对于使用了消费券的这部分消费者,消费券拉动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城市核销金额与消费券带动的新增消费、消费弹性系数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同等情况下,提升核销率能够增强消费券的实施效果。

图9:广西 14个城市 2018年人均 GDP与 4月 9日消费券核销金额

图10:广西 14个城市灯光指数与 4月 9日消费券核销金额
跨城市分析发现,城市核销金额与人均GDP、二三月平均灯光指数呈负相关关系(分别参见图9和图10),即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城市,核销金额越高。这些城市的经济韧性相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稍显脆弱,受疫情的负面影响更严重。当面临同等水平的优惠条件(全区各城市的消费券构成完全相同)时,政府给予的这部分优惠相对于当地工资、物价水平会更高一些,进而居民得到的相对优惠也会更高,所以他们对消费券的发放会更敏感,就更有热情参与到消费刺激计划中,核销金额更高,拉动消费效果更明显。这与本报告第三个发现的结论是完全吻合的。

图11:广西14个城市2018年第三产业占比与4月9日消费券核销金额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第三产业占比越高的城市,居民核销金额越高(见图11)。从我们对不同行业消费促进作用的研究结果可见,居民在餐饮服务、食品类、服饰美妆和其他服务类方面的新增消费最多,这些品类大多与第三产业相关。因此从供给端来看,第三产业发展活跃的城市,消费券支持的消费品类供应越多,可供居民选择的商品越多,自然能够唤起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核销金额便更多。
结论四给消费券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带来两个启示:第一,一个地方消费券发放的规模与第三产业的比例有关,市场活动更活跃的地方发放的规模可以设计得更大些;第二,降低门槛、让更多的商户参与消费券核销,对提升核销率以及消费券实施效果有正面作用。
(五)数字鸿沟问题在广西并不明显

图12:广西4月9日消费券带动不同年龄段、不同消费水平人群的新增消费金额(元)
与杭州3月27日消费券研究结论大体一致,广西4月9日的消费促进作用与年龄维度正相关,51岁及以上人群的消费促进作用最强,新增消费额为 502.1元(见图12)。由此可见,反映在年龄层面的数字鸿沟问题在广西并没有凸显出来。
我们对不同消费水平人群的异质性研究发现,4月9日广西数字消费券发放拉动低消费人群新增消费401.6元,与高消费人群(417.5元)差别不大,但均高于中等消费人群(322.8元)(见图12),由此可见低消费水平人群同样最大限度地使用了消费券进行新增消费,对消费券更敏感的低消费水平人群也相当大程度受到了消费券发放的影响。
(六)日度效应估计:4月9日消费券第一天、第七天效果最大

图13:广西4月9日消费券对之后7天每天总消费的日度影响(元)
研究4月9日消费券发放的日度效应时我们发现,相较于消费券发放前1天(4月8日),4月9日实验组消费者相较对照组新增消费63.2元,第七天(4月15日)达到最大值64.5元(见图13),这可能是因为已经快要接近消费券到期期限,消费者为了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消费券,便会增加消费。
(七)对研究发现的经济学解释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广西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同样显著,甚至高于杭州3月27日消费券的结果,消费者同样倾向于临近消费券到期时增加消费。同时,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与消费券实施效果息息相关,而且广西消费券的研究为“通用券对消费的促进作用强于行业券”提供了实证支持。
虽然我们对消费券中国实践的大数据分析并不依赖任何现有的新古典经济理论(neoclassical theories),但是总体而言,广西消费券的研究结果进一步验证了我们在杭州消费券研究中提出的行为经济学解释。中国数字消费券,包括我们研究中用到的杭州和广西的例子,在设计上采用的是“满减券”这种形式,消费者几近无成本地获得政府的消费券补贴,这种禀赋(endowment)的外生增加,会使得当消费者拥有消费券后,他看待消费券的价值会明显提升。由于这种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的存在,如果消费者不在有效期内用掉消费券,那么对他来说这就是一种极大的损失,而大多数人都是损失厌恶(loss averse)的,因此消费者出于对损失的厌恶,他们就会尽量在有效期内选择用掉消费券。
人均GDP低的城市居民,对收入变动会更加敏感,禀赋效应便会更明显地显现出来。当政府推出消费券发放计划后,出于对禀赋变动的高度敏感性,他们所认为的不用掉消费券带来的效用损失更高,因此他们对消费券政策的响应程度更大,消费券拉动消费的成果更明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消费券实施效果更显著,表明数字消费券有在更大范围内实施的可行性。那种认为数字消费券不适用于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观点事实上是错误的,经不起数据的检验。
中国数字消费券在设计和实施上巧妙利用了消费者在行为上的偏差(behavioral bias),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用相对较小的财政成本,利用消费者“损失厌恶”心理,通过合理选择消费时消费者决策的效应参照点(reference point)达到杠杆效果,进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政策效果。回到图3所示,数字消费券的实施将消费者因为疫情影响向内下行的需求曲线向外推,从而达到消除社会福利损失的政策效果。我们用下图(图14)来显示消费券实施带来的社会福利变化。

图14:实施消费券的社会福利分析图
消费券的实施将需求函数恢复到正常水平,同时,因为消费券的使用,商品的实际价格下移到p(1),实际消费需求变为q(1)。在这种场景下,社会福利的变化为阴影区域A减去阴影区域B。只要A的面积大于B,就说明消费券带来了社会福利的上升。目前在各个城市广泛采用的消费券政策,政策实施成本并不高,但是能够将因疫情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极大恢复,显然满足“A>>B”这个条件。
四、基于广西数字消费券研究结论的政策建议
(一)建议升级为全国范围的年度政策,长效助力消费恢复和发展
我们的分析覆盖杭州这一东部沿海城市和位于西部地区的广西各市,可以投射出在全国实施的情况。广西消费券的结果显示,领到消费券的人与未领到消费券的人相比,总消费增加了 44.2%-222.8%,消费弹性系数3.1-9.9。尽管消费券政策的效果在各个城市不尽相同,但发放通用券后,所有城市新增消费都达到了100%以上。因此我们认为,设计合理的消费券可以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城市拉动消费,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可行性。
此次疫情管控在海外的走向尚不明朗,对全球经济的负面影响还将持续。考虑到经济和金融市场等长期风险因素的叠加,为了防止短期的问题迁延为长期的疲弱,我们建议将短期刺激的消费券政策规模扩大、实施周期适当延长。各地政府可以以多层次、多时段的消费券发放为政策手段,出台本年度的消费提振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设计,更大力度地促进消费潜力释放,长效助力实体经济尤其是服务业的恢复。
(二)建议设计使用简单、限制少的数字消费券
本次疫情对包括餐饮、服装、交通、服务等各行各业的消费都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广西3月26日发放了行业券,4月9日发放了通用券。通用券更多地拉动了消费,领到消费券的人与未领到消费券的人相比,总消费增加了222.8%;同时,我们发现增加消费券核销率对提升消费券实施效果具有正面作用,而核销率本身与消费券简单、好用、参与商家多等有正相关关系。
据此,我们建议:
(1)发放设计简单的通用券而非行业券:消费券的设计更多应体现在如何利用不同金额撬动最大倍数的消费;在使用限制方面则应该越少越好,设计得简单、公平,最好发放适用于全品类的通用券,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购买,而不会仅仅为了核销某行业消费券而购买不需要的商品。
(2)一方面,防止消费券异化成商家的促销手段,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的财政补贴,特别是要能够真实地减轻对于中低收入群众消费负担,让群众在使用消费券的过程中真正感受到政府的投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另一方面,针对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需要无区别对待,不设置商家准入门槛,避免可能产生的权力寻租。这样,政策红利也能真正惠及亟需救助的小微企业。
(三)发放消费券应在遵循设计原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一城一策”
我国幅员辽阔,虽然消费券能够普遍拉动消费,但相同的消费券在不同城市的使用程度不同,进而起到的促进作用也不同。以广西的研究为例,消费券核销率对政策效果至关重要,核销金额高的城市新增消费明显高于核销金额低的城市。地方政府制定消费券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设计与本地更匹配的方案,并密切关注实施情况,根据不同消费券的核销率和带动金额及时调整。本次广西消费券研究显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居民对消费券政策反应更为强烈。当消费券在更大规模发放时,采取合理设计,通过对实施节奏的把控,可以将消费券的消费提振作用在较长时期维持住,从而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
我们发现核销率相对较低是广西消费券前两期实施时凸显出来的一个问题。然而,通过(1)更为简单、方便的消费券设计和实施;(2)不设商家门槛,让更多商户能够加入到消费券活动中来;(3)加强对消费券使用的宣传、增加居民关注度,是有可能大幅提升核销率的。我们发现广西消费券实施中河池与梧州政策效果差异很大,其中有大程度上与当地居民对消费券的关注度有关系。
(四)在全国范围实施大规模数字消费券发放以促进消费与对低收入群体和疫区民众发放现金券是两个目标迥异的政策,前者是为了刺激消费,后者是纾困与保障民生,讨论政策议题时切忌将两者混在一起
本报告的研究结论和关注重点是消费券的实施对疫后拉动消费的积极正面作用,而非单一的纾困。对于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也是刻不容缓的,是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所以在具体执行时要一手以消费券促消费,一手以现金券保民生。
从全国范围来说,在当下我国移动支付高度普及的情况下,电子消费券的申领和使用都较为简便,中国有近10亿移动支付用户,每人发放 500元消费券,可以立竿见影地拉动消费,并且可确保资金实际地流向实体经济。我们的测算显示,全国范围内5000亿的消费券核销(注:当然,有的地方多些,有的地方少些),能够带来4.25%的社会消费总额增长(注:按 3.5倍的拉动效应测算),对实体经济拉动作用巨大。如果采取另外的政策手段,例如通过现金发放或是个人所得税减免,同样将 5000亿元返还给个人与家庭,其中有多少会转换为消费?如果从提振消费角度考虑,消费券效果远远超过现金或是现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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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团队:
刘俏、沈俏蔚、王腾慧、张琳、高茜芸、张佳慧
蚂蚁集团研究院研究团队:
李振华、王芳、陈舒、冯佳琦、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