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李
根据《“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2%,65岁及以上人口达1.44亿人,占总人口的10.5%。“十三五”期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约640万人。照此推测,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将达到4.37亿人。届时,平均每三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老年人,养老形势严竣,必须受到高度重视。在欧美资本市场中,大型养老机构是支持私募和风投等创新资本的最重要力量之一;在我国,以信托机制建立商业养老模式也具有广阔前景。
一、 发展养老产业有利于经济发展
(一)提振内需
老年经济潜力巨大,可能成为提振内需的重要产业。但是,目前养老服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中高收入群体的一般商品服务基本饱和,而中低端群体支付能力不足。若想解决这一问题,长期要靠收入和财富分配制度的改革,短期要靠精准分析中高收入人群的需求潜力。在内需方面,养老、进一步延长寿命、提升生活质量是重要的未饱和需求,是有强大支付能力支撑的需求,亟待更有效的开发。
(二)提升金融市场效率和稳定性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严重短期化,炒作频繁,造成资金的脱实向虚,推高系统性风险,带来不可持续性。其根本原因是缺乏优质的长期资产。要解决资产荒问题,特别是资产久期错配问题,需要开发更多优质长期投资项目。养老业能提供大量长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助力提升资本市场效率和稳定性。
(三)推动高科技助力经济升级转型
高科技研发是资本密集型、长周期、单个项目风险较大的产业。国外经验表明,养老经济特别是以信托机制建立的商业养老资本的兴起,有力推动了私募和风投等创新资本。这将极大支持我国打造创新驱动型经济。
二、 信托机制灵活,可肩负金融创新职责
2020年,信托行业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持续压降资产规模。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33万亿元,环比持续下滑,但降幅持续变缓。作为银行之后的第二大资产门类,即便在有意控制规模的情况下,信托业仍保持快速的发展;而且几十年来经过七次治理整顿,信托业仍然顽强发展,可见信托公司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从国外实践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托机构和信托机制也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这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面对当前金融业的开放大势,金融机构需要在政策和关键业务的实践上有一定的储备,以更好地应对金融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就信托实践而言,仍然需要在制度突破上有更多的创新思路。信托机制极具创新力和灵活性,和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契合度高。
信托业肩负金融创新的使命,是全频谱投资、打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短中长期金融工具。其机制灵活,可以做到一企一策,高度定制化,利于早期商业模式试点。在金融行业分业监管态势下,信托可以打通不同类型和久期的资本市场,这一独特优势是其他金融机构和产品难以企及的。信托业较高的门槛可以聚焦中高净值客群,而他们教育程度高,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承受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的能力较强,风险容忍度大,适合养老商业模式探索。未来在养老信托方面的先试先行,将可能突破现有国际最佳实践,打造出既符合市场化原则又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亮点。
三、 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发展养老信托的建议
鉴于信托所具备的制度优势、创新力和生命力,加之养老产业的市场需求,信托公司与养老行业商业化发展的契合度较高,未来对于打造养老第三支柱将发挥巨大作用。关于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发展养老信托的具体建议如下。
(一)税收优惠
为了提升早期参与者的积极性,可以仿照成熟国家的做法,结合近期的税制改革,提供适当税收优惠。
(二)借鉴他国,充分试点,推动制度建设
大力推动信托养老法律法规建设。
精心准备,挑选机构先试先行。
在监管高度支持和监控下有序推进,打磨商业模式,培养领军人才。
(三)设置专门行业协会推动相关工作
在银保监会和民政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在学术研究机构的配合下,以信托机构为主体,在信托业协会下设立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
(四)部分突破资管新规约束
资管新规对廓清市场、规范行为和化解风险作用巨大,但是对于养老信托早期市场培育应该更宽容。由于早期参与者缺乏信任,存在观望情绪,建议提供国家层面的保险机制(不同于一般的刚兑)。其道德风险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提供风险保证金机制和建立国家风险协调机制等办法妥善处理。
(五)放宽对养老信托机构关于自融的限制
在调研中发现,由于信托养老久期较长,易受短期政策和市场波动影响,为了更好做到现金流久期匹配,需要在资金上打通养老服务的相关产业,包括医疗、护理、养老物业管理等。这样既能更好服务老年人一篮子需求,也能统筹规划老年人的资产,提升养老信托机构的存活能力和盈利能力。由此产生的自融问题,需要宽容对待:只要从事的业务都是养老相关的服务,应该允许资金进行体内循环。
(六)利用信托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业
可以参考基础设施REITs的模式,用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带动整个产业快速发展。这不同于一般的通道业务,不应受关于融资类信托的政策限制。
(七)以养老信托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信托制度建设
目前在涉及房产、股权等非现金类资产时因为登记制度和机构缺失,不能设立有效的信托。建议未来在养老领域打开窗口,试点开展财产规模不限的动产类资产信托业务,便利居民设立养老和财富传承有关的民事信托,推动填补民事信托登记的空白。
作者单位:成人直播-成人直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