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翕
近年来,平台经济已经成为发展迅猛、广受关注、引领经济发展潮流的经济形态。在推动模式创新、颠覆传统产业的同时,平台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负面影响日渐凸显。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目前主要存在国内业务同质化竞争、盈利模式缺乏创新、国际市场开拓不足以及监管规范不够完善等问题。
破除平台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促进平台经济良性发展,应该倡导差异化竞争、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竞争执法国际接轨、加强平台经济价格监管等。
一、平台经济发展现状
近三年,我国上市互联网企业营收实现较快增长,然而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
(一)企业营收增长,但企业营收额不高。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前五大市值[1]互联网企业营收实现了52.08%的平均增长率。从增长率来看,我国互联网企业之间增长率差异较大,其中最高为拼多多102.52%,最低为腾讯19.38%,相差超4倍。从营收金额来看,我国前五大互联网企业平均营收不及美国前五大的三分之一。其中,京东与阿里巴巴营收超过5000亿元,而拼多多仅667.19亿元,同期美国有三家营收超1万亿元,亚马逊营收已达2.15万亿元。
表1 中美Top5市值互联网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营收与增长率
平台名称 |
营收(人民币/ 亿元) |
增长率 |
平台名称 |
营收(人民币/ 亿元) |
增长率 |
腾讯 |
4159.30 |
19.38% |
苹果 |
16461.82 |
39.24% |
阿里巴巴 |
5938.25 |
40.34% |
微软 |
8618.29 |
20.84% |
美团 |
1296.05 |
68.59% |
谷歌 |
11798.14 |
45.12% |
京东 |
6756.85 |
29.57% |
亚马逊 |
21511.58 |
27.60% |
拼多多 |
667.19 |
102.52% |
脸书 |
5452.67 |
45.54% |
平均值 |
3763.53 |
52.08% |
平均值 |
12768.50 |
35.67% |
(二)企业利润持续下滑。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前五大互联网企业净利润平均下降70.97%,其中美团出现较大亏损,只有腾讯和拼多多两家实现正增长。从金额看,我国前五大互联网企业平均净利润仅为美国前五大的一成左右。具体来看,我国互联网企业主营业务利润依然保持增长,而新业务亏损率普遍较高。以美团为例,2021年前三季度其外卖及到店酒旅的利润分别增长127.53%和90.26%,但其社区团购、单车、供应链等新业务亏损扩大近五倍,导致总净利润出现-361.75%负增长。与此类似,京东商城利润增长为正,但物流、社区团购、健康等新业务亏损扩大。阿里巴巴各主营业务利润均出现下降,但本地生活服务、社区商业平台等新业务下降速度远超其核心电商业务。
表2 中美Top5市值互联网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与增长率
平台名称 |
净利润(人民币/ 亿元) |
增长率 |
平台名称 |
净利润(人民币/ 亿元) |
增长率 |
腾讯 |
1321.05 |
31.11% |
苹果 |
4266.27 |
87.42% |
阿里巴巴 |
385.58 |
-47.40% |
微软 |
3392.31 |
46.23% |
美团 |
-181.97 |
-361.75% |
谷歌 |
3584.57 |
121.19% |
京东 |
8.51 |
-96.60% |
亚马逊 |
1232.22 |
34.96% |
拼多多 |
11.49 |
119.80% |
脸书 |
1882.21 |
62.24% |
平均值 |
308.93 |
-70.97% |
平均值 |
2871.52 |
70.41% |
(三)营收结构分布侧重消费者业务。通过对2021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前五大互联网企业更依赖电商、游戏、外卖等面向消费者的业务,企业营收仍集中在国内市场。阿里巴巴营收中66.91%来自于国内电商零售与批发,仅7.36%来自国际零售与批发。
表3 中美Top5市值互联网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营收结构
平台名称 |
营收结构 |
平台名称 |
营收结构 |
腾讯 |
游戏和社交 52.81% 金融科技和企业服务 29.87% 广告 16.14% |
苹果 |
产品 79.30% 服务 20.70% |
阿里巴巴 |
电商 86.35% 云计算 8.89% 数字媒体娱乐 4.08% |
微软 |
智能云 37.14% 效率和办公 32.50% PC业务[2] 30.36% |
美团 |
外卖 54.15% 新业务 27.48% 到店和酒旅 18.37% |
谷歌 |
广告 81.32% 其他 10.90% 谷歌云 7.50% |
京东 |
电商 85.98% 广告和物流 14.02% |
亚马逊 |
在线商店 46.93% 第三方商户服务 21.97% 云服务 13.36% 订阅服务7.11% |
拼多多 |
在线营销 75.15% 支付 14.11% 商品销售 10.74% |
脸书 |
广告97.67% 支付2.33% |
二、平台经济发展问题分析
(一)国内业务同质化竞争。我国前五大互联网企业主要业务重合度较高,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均以电商为主要业务,阿里也涉足美团的主要业务本地生活。在国内用户规模见顶的背景下,同质化竞争导致互联网巨头相互跨界竞争,社区团购等亏损率较高的新业务无序扩张,巨额补贴抢夺用户流量,对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互联网企业跨界竞争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增加选择,但也可能导致企业为抢占市场过度投入,以及佣金费率难以提升等,不利于企业盈利。
(二)盈利模式缺乏创新。我国前五大互联网企业虽然不断有新业态、新场景快速崛起,但主要仍依靠佣金、会员费和广告等方式盈利,盈利模式比较单一。其中,只有腾讯在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超1000亿净利润并保持了连续三年正增长,主要得益于占营收比29.87%的金融科技和腾讯云、智慧产业等企业服务盈利水平提升。拼多多通过线上营销和支付服务的加速扩张,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率双双超过100%,并在2021年第二季度首次扭亏为盈。据中金研究院统计,按照“R&D投入/营收”所衡量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标准,我国腾讯、阿里、美团、京东等头部企业近年来均落后于美国对标企业[3] 。研发投入强度不足,营利模式缺乏创新,无法依靠技术创新带来独特产品与服务,已成为制约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国际市场开拓不足。从市场覆盖范围来看,我国前五大上市互联网企业主要市场均在国内,对国际市场开拓较少。国际化程度不高导致我国头部互联网企业流量增长已趋于饱和。2021年第三季度微信月活用户数为12.63亿,而脸书月活用户数为29.1亿,为微信的两倍之多。与此同时,高度依赖国内市场使我国互联网企业更易受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消费市场持续低迷以及数据合规安全、反垄断处罚、疫情防控动态清零等政策调整的影响。
(四)监管规范不完善。由于目前我国平台经济监管规范尚不完善,平台企业在推动市场集中的同时,通过实施不公平价格、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二选一等垄断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甚至成为持续创新的阻力,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此外,平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积累着财富,一些平台企业在资本的裹胁之下出现了无序扩张的现象,冲击了民生领域的正常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平。
三、平台经济发展政策建议
(一)倡导差异化竞争,推动平台协同发展。构建公平规范的良性竞争格局,有助于提升互联网平台盈利能力。第一,可以通过继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遏制同质化竞争,进一步识别和打击有损中小微企业长期发展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导各平台优化业务结构,实现差异化发展;第二,可以通过促进平台互联互通互操作降低获客成本,大力倡导平台在基础研究、数据共享等领域开展合作,打破技术与数据垄断,实现平台协同发展。
(二)鼓励技术模式创新,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驱动力。然而,研发投入强度不足,营利模式缺乏创新,无法依靠技术创新带来独特产品与服务,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桎梏。要大力引导我国平台企业对标国际领先企业,发挥平台的市场和数据优势,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开发不可替代的创新产品与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我国“互联网+”经济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效率方向发展。
(三)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一方面,通过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执法,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尤其在美国头部互联网企业已加速布局的云计算、元宇宙、可穿戴设备、自动驾驶、在线办公平台等领域,亟需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硬件与软件技术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在数据已逐渐成为互联网企业核心资产的背景下,应进一步发挥头部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和数据优势,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和发展赋能,推动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实现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四)加快竞争执法国际接轨,协助企业走出去。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难题,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均早于我国开展实践。一方面,应及时借鉴吸收国际竞争执法实践经验,尽快完善定性分析、诉讼、举证、整改方案设计、信息披露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快国际竞争执法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全球竞争治理。另一方面,可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特别是东南亚与非洲国家起步,推动我国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出海,同时帮助我国互联网企业了解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协调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深度贸易合作,积极参加自贸协定竞争与反垄断执法议题谈判,促进我国互联网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五)加强平台经济价格监管,规范数字经济发展。遵循开放、规范、透明、真实、公平、鼓励竞争的平台经济价格监管原则,实施规范性、透明性、真实性、公平性政策,在建立普遍性规则的同时考虑平台之间的差异性,在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掠夺性定价和收取预付费等广泛关注的问题之外,也需关注在线广告定价问题,警惕由于网络效应、竞争不足导致商户的费用过高、租金耗散问题。监管数字经济平台、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有助于推动政府、平台、用户之间的互相信任,更好地实现中国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的跨越式发展。
(六)下调平台服务费标准,纾困扶持商户发展。在近几年疫情持续反复的影响下,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困境。互联网平台作为汇集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要媒介,应作为纾困扶持服务业的重点抓手。应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企业经营成本。视各地具体疫情情况,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当地平台商户给予阶段性的服务费优惠,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尽快恢复发展。
作者单位:成人直播-成人直播室
简报执笔:冯雨菲
[1] 前五大企业的选取是依照2021年12月31日的市值。
[2] 包括搜索广告、Windows操作系统、游戏等。
[3] 2019年的研发投入强度腾讯、阿里、美团和京东均不到10%,不及脸书的一半,亚马逊、谷歌和微软的研发投入强度也都在15%左右。